2004-6-14 14:51:01
粤建监站函〈2004〉64号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及时掌握全省地基基础施工质量状况和检测工作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管理规定》,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我省对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情况实行季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二○○四年第二季度起,在我省从事桩基、地基检测的机构,应以季度为统计单元,对检测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填写《广东省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季度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季度报表”),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上报我站。
二、各单位应重视季度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报表及时、准确。季度报表统计上报工作是否及时、准确,将作为检测机构年度考评和复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季度报表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报送。各检测机构应加快电子信息化建设进程, 2005年起全部实行电子邮件传送。
四、季度报表可依照本通知提供的式样自行复制,或登陆网站http://szjz.gdcic.net下载。
省总站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 邮编:510500
联系电话:020—87254048 传真:020—87254048
电子邮箱:gdjcgl@gdvip.net
联系人:郭俊萍 谢寅龙
附件1:《广东省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季度报表》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二○○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