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

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2009年10月21日下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在北京建设大厦5层多功能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市住建委质量处郑伟革处长、市质量处调研员于扬、市监督总站白建红副站长、市监督总站检测管理室艾毅然主任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我北京分公司汪传松经理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监督总站白建红副站长对自6月18日开始进行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如期完成及试运行过程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市监督总站检测管理室艾毅然主任结合检测监管系统在9月份的试运行过程中监控到的违规现象进行了通报,比如少数检测机构未按要求实时上传检测数据,少数专业技术人员长期不在岗,个别检测机构频繁、随意对检测数据进行修改等等,对随意修改检测数据的个别检测人员进行了点名批评与严肃警告。
        为充分发挥检测监管系统的作用,艾毅然主任就下阶段检测监管系统的运行对与会各检测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
        1、各检测机构在每日试验工作开始前,必须先打开“数据上传系统”、并持续运行到试验工作结束,保证与检测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做到数据实时上传。对未按规定上传检测数据的将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改正,整改期1至3个月,整改期内检测机构不得承担相关项目的检测工作。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利用检测监管系统,对检测机构的数据上传、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和数据修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测不合格率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检测机构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已录入指纹,但无操作记录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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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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