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正式发布了吉建函〔2010〕240号文--关于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施检测数据上传的通知,通知要求凡是检测过程中涉及到力学数据采集部分,都要上传至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管平台,随时供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抽查检测数据。并明确规定:
(一)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检测单位按拟定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
(二)从2010年9月30日起,所有地级城市内的检测机构的建设工程的力学试验检测数据必须实时上传到监管系统。
(三)各检测机构要对所有力值试验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于2010年8月31日前实现自动采集。
(四)鼓励有条件县(市)内检测机构实行力学试验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在2011年10月1日前,全省各检测机构所有力学试验检测数据到达实时上传的要求。
(五)各检测机构要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上传工作,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避免因计算机病毒等原因影响数据正常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