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H通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平台解决方案

一、系统概述

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政府监管的重要对象,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成为代表政府依法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管的主体机构。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关文件的颁布执行,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已经由单一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延伸到对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对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也由以前的直接参与变为对检测市场的监管。因而建立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数字化监管系统,准确、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信息,将有助于加大对工程各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显著提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

本项目立足于工程质量检测领域的实际情况并依据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而规划,以现有的成熟技术应用为基础,利用Internet技术和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开发而成

二、系统目标

本项目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基于Internet平台的全区(市)统一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推动全区(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满足建委和质监站等相关主管部门对全区(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管要求。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利用Internet网络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的实时、自动上传,确保建委、质监站等相关主管部门能及时获得各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数据(尤其是检测结果不合格数据),可随时根据质量监督工作的要求调用、查询和汇总工程项目的质量数据,有助于对全区(市)工程项目尤其是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的实体质量监管。

2.        利用工程质量检测数据集成管理平台,实现对施工企业、监理公司等工程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建材生产企业等相关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管:按委托单位汇总检测数据可实现对施工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按监理单位汇总检测数据可实现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管;按生产单位汇总检测数据可实现对建材生产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按检测机构汇总检测数据可实现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管。

3.        利用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可以规范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内部的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若配合以检测数据自动采集的应用则更可以确保检测数据的公正性与准确性,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各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最终达到提升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目标,促进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健康、稳步发展。

三、系统设计原则

根据系统的建设目标,充分考虑用户的实际需求与未来的发展趋势,本系统按“数据服务/应用服务/客户端(浏览器)”的三层体系模型设计,采用B/SC/S相结合的混合体系架构;其主要设计原则如下:

1、先进性原则:系统遵循整体化设计的基本思想,强调整体规划,保证业务与管理功能的协调统一,并且在系统统一的平台上打消地域上的分隔。系统内部采用统一的编程规范,包括统一的语言规范、统一的数据结构、统一的数据表达方式、统一的数据访问方式和统一的数据表现方式。在整体化设计模式下,采用模块式的组织方式构造系统,在保证系统设计高度统一的基础上,实现功能的最大分隔化。

2、规范化性原则:系统高度符合与满足国家、省、部级现行的各项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检验和校准实验室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05)》中的各项要求。同时,应当严格跟随各标准的更新与变更,保证系统的高度时效性。

3、简单易用原则:本系统是一个使用率非常高的系统软件,因此充分保证系统的简单易用,设计应充分考虑人机界面和操控性,保证使用者的操作舒适。同时,保证系统有足够的健壮性,能够经受长时间、大操作量的使用。提供集中的系统管理和维护平台,易于管理人员普通层面的系统维护。

4、开放性原则:

1)     系统的可扩充性:系统设计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充性,应用软件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以便于随着系统服务项目的增多和业务量的增加平滑地进行系统的扩充。

2)     系统高度透明,提供良好的接口和完善的技术文档,能进行二次开发。

3)     系统的可管理性:提供对系统运行的监测、控制和管理功能,从而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  可扩展、流程化原则:考虑到本系统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扩充的过程,系统采用积木式结构,整体构架考虑与现有系统的连接,为今后的专项应用留有扩充余量,同时系统基于试验室、建委、质监站实际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工作、方便监管为原则进行工作流程开发,各流程之间采用松散耦合和单元素耦合的方式,同时可以在不改动程序代码的前提下使系统能够适应工作流程的变动。

6、  角色化的设计原则:本系统以关键信息资源最大化和查看信息角色化的原则进行设计,以角色定权限,即能很好地满足建委、质监站各级领导对检测信息查询的需要,又能满足业内各单位对检测信息查询需要,真正达到信息共享、相互监督的目的。

四、系统组成及功能描述

1系统组成

本项目主要是利用NTERNET技术和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开发而成的一套由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为各检测机构内部业务管理系统,由各检测机构自行建设,其费用不包含在本方案报价内)Internet网络数据交换平台、工程质量检测数据集成管理平台三部分组合而成的,分别运行在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建委、质监站,覆盖全区(市)范围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网络系统,共同构成一个覆盖全区(市)范围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监管网络系统。其网络拓扑图如下:

检测监管-2.jpg

系统网络拓扑图


 

2、系统主要功能

2.1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本系统能够完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内部业务及办公管理的信息化处理:包括试件的收登处理(以质量监督政务系统的工程监督登记号为工程唯一标识);试验数据的自动采集或人工录入处理;对检测数据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及规程进行计算、评定,并给出规范用语的评定结论;依据管理要求对检验数据进行各种统计、汇总及数值分析等,基本实现检测工作的电脑化、自动化和网络化管理,用高效、准确、可靠的信息化处理取代复杂、烦琐而易出错的人工作业,极大地提高检测工作的效率、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本系统按照检验工作的一般流程和管理要求,主要划分划分为收样管理、试验管理、报告管理、收费管理、统计管理、档案管理、业务监管、维护管理、接口与信息发布等基本功能模块。主要模块功能如下:

(1)         收样管理:完成送()检样品的登记录入工作及样品卡/样品标签打印。

(2)         试验管理:完成检测样品测试数据的录入,可通过数据自动采集进行;数据输入完整后系统自动进行计算、评定,并对记录赋予“已试验”标志,转入下一工作流程;对于自动采集的数据可根据需要打印出原始记录存档。

(3)         报告管理:完成检测样品试验结果的校对,对试验数据计算处理和评定结果进行审核确认,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告打印和签发。

(4)         收费管理:完成检测样品的计费收费处理,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出相应收费凭证;完成收费标准的设置和维护,可根据不同要求进行收费查询。

(5)         统计管理:完成业务工作量的统计汇总,对不合格数据的查询统计及数据台帐的打印和管理。

(6)         档案管理:完成对工程文档、常用工程部位、样品生产厂家、技术指标、设备信息的统一管理。

(7)         业务监管:完成检测业务的人员管理、权限分配及控制、问题授权及处理等功能。

(8)         系统维护:完成管理系统的参数设置、系统升级、数据库安全性设置及维护、数据异常处理等。

(9)         接口与信息发布:完成管理系统的对外数据接口及信息发布,实现采集参数的设置、标定等。

2.2 Internet网络数据交换平台

通过Internet平台实现各质量检测机构将质量检测数据自动向建委、质监站的外网服务器提交,同时建委、质监站的专用工作站可从建委、质监站的外网服务器中提取质量检测数据,并且还可向建委、质监站的外网服务器发布相关统计汇总结果数据,供相关责任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该平台主要包括两部分功能:数据引出和自动数据交换。

1)        数据引出:主要供内网与外网断开的单位使用,直接将加密数据命令集以Acess数据库文件的形式引出。

2)        自动数据交换:数据的自动发送和数据接收。本系统只要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好各站点数据交换自动进行的内容及频率,即可由系统自动完成数据交换,实时高效。

2.3工程质量检测数据集成管理平台

本系统主要完成数据汇总、数据后台分析工作,其主要功能如下:

 

1)        数据汇总:将各质量检测机构提交到建委、质监站的外网服务器中的质量检测数据引出并向建委、质监站内网中心数据库进行汇总;

2)       实时上传数据:检测机构上传的相关检测信息数量;由系统自动检索出非实时上传数据的检测机构名单及检测信息数量(可根据需要设定检索时段;检测监管部门人员可根据需要设定检索时段(如:日、月、季等),由系统自动统计出非实时上传数据的检测机构名单及检测信息数量并可导出excel报表;数据是否实时上传的时间限制可在后台管理设定。

3)       未上传检测机构统计:系统能够统计出未上传数据的检测机构名单;检测监管部门人员可根据需要设定检索时段(如:日、月、季),由系统自动统计出未上传数据的检测机构名单并可导出excel报表。

4)       不合格数据查询统计:系统统计出检测机构上传的相关检测项目不合格数据信息,根据需要可检索出未上传不合格数据机构的检测机构名单(可根据需要设定检索时段);根据需要可检索出相关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不合格信息(系统默认所有工程项目),总计的“不合格数据”占总的试验数据的百分率分布图(即饼图)可以实时绘出并打印。

5)       已修改数据查询统计:该功能方便检测监管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查看、统计各检测机构上传的已修改报告数量及修改信息 ,帮助检测监管部门分析检测机构修改报告的合法性与从未修改报告检测机构的真实性;系统自动统计出检测机构已上传的已修改报告数量及修改信息;自动检索出已修改报告机构和未修改报告机构的检测机构名单(可根据需要设定检索时段);自动链接(所检索时段)相关已修改报告及修改信息。

6)        数据查询:对中心数据库中汇总的质量检测数据,按各种条件进行查询。通过检测监管系统可查看任何单位的检测报告,也可以查看具体检测机构、检测项目,点击工程名称选择具体工程查看该工程所有项目的检测报告,选择工程所属地可以查看具体区域的报告,选择数据状态可以查看合格或不合格数据,选择数据分类可查看见证送检、监督抽检及专项检测等数据,选择修改状态可以查看已修改数据报告或未修改数据报告,其他查询条件有委托编号、委托单位、收样日期、报告日期等等。查询结果将显示数据列表,列表显示工程名称、工程部位等基本信息,用户可点击工程链接进入原始记录界面查看详细检测信息,在详细信息页面用户可以查看检测报告,查看检测单位对该数据的修改情况和相关的人员、机构、设备信息。查询结果将为监管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同时查询结果可生成各种台帐。

7)        数据分析:对中心数据库中汇总的质量检测数据,按各种条件进行统计分析,并生成各种统计分析报告。主要包括:按委托单位汇总检测数据可掌握施工企业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按监理单位汇总检测数据可掌握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按生产单位汇总检测数据可掌握建筑材料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情况;按检测机构汇总检测数据可掌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等等。


检测监管-3.jpg

日期:20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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